為規范執法記錄儀使用管理,強化執法監督,維護當事人和交通警察合法權益,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湖北武漢交警采購了一批亮見DSJ-L9現場執法記錄儀,并根據公安部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規范民警執勤執法行為。
亮見DSJ-L9現場執法記錄儀蘊含多項最新視音頻處理技術,功能全面,性能可靠,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外觀專利權等。不但有傳統的數碼攝像,拍照,錄音以外,還新增了白光照明,紅外輔助等功能,可廣泛用于公、檢、法、司、武警、工商、稅務等執法部門。
規范以規范使用亮見DSJ-L9現場執法記錄儀為載體,以執法辦案場所、協同辦案系統為依托,通過聲像資料、執法辦案場所、執法協同辦案系統信息等,在路面執勤執法、交通事故處理、車輛和駕駛人管理等交通管理執法崗位建立健全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全要素記錄執法的調查取證、采取行政強制措施、行政處罰的審批裁決等關鍵環節,能夠可視化還原執法過程,從而全面完善執法程序,樹立在受監督狀態下開展工作的“新常態”。
交警從實戰出發,采取理論講授、隨崗培訓、現場演示等多種方式,開展培訓,教會民警操作技巧和使用要領,提高實際應用能力,規范強調日常使用和管理,要求執法民警上崗必使用,下班必存儲。確定專人負責亮見DSJ-L9現場執法記錄儀聲像資料的存儲、保管和檢索工作,實現對執法記錄儀規范使用的實時、動態管理。將規范使用執法記錄儀的情況納入執法質量考評,提高了執法記錄儀規范使用考評分值,建立了聲像資料定期回放檢查制度,對執法記錄儀使用情況實行掛網月通報。規范重申嚴格執行部局執法記錄儀使用“六個嚴禁”工作紀律,同時剛性規定:凡群眾投訴反映無執法記錄儀攝錄聲像資料的,一律視為有效投訴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