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對于上海執法部門來說,出勤執法攜帶4G執法記錄儀以促進規范執法時必須要求,有些執法部門更是明確到規定條例上,執法者不佩戴執法記錄儀執法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4G執法記錄儀又稱警用執法記錄儀或現場執法記錄儀,集數碼攝像、數碼照相、對講送話器功能于一身,能夠對執法過程中進行動態、靜態的現場情況數字化記錄,便于公安干警在各種環境中執法使用。目前的執法記錄儀用于公安系統和城管系統。并且有明確要求執法民警出警須攜帶執法記錄儀產品。
上海執法專家表示:執法記錄儀行業發展現狀
早在前幾年,國家有關部門就已經做出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通知,要創新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機制,加快監管執法信息化建設。要大力提升安全生產“大數據”利用能力,加強安全生產周期性、關聯性等特征分析,做到檢索查詢即時便捷、歸納分析系統科學,實現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規律可循。
國家的大力支持使全國各地執法部門更加認識到規范執法以及配備執法裝備的重要性,從我國警用裝備的普及率來看,80%省市單位列裝各式單警裝備,同時各種新型警用裝備品種近千個,而新產品將持續不斷取代舊式裝備。 “陽光執法”推動,加上執法單位越來越重視, 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應對處置各類公共安全事件的需求使執法記錄儀行業迎來了大發展的時期。從以上行業需求、普及率、未來趨勢分析,我國警用裝備發展進入了一個嶄新階段。這也為現代執法記錄儀的普及創造了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