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開始,遼寧某區公安部門黨委確立了大力推進基礎信息化、警務實戰化、執法規范化、隊伍正規化“四項建設”的工作思路,并專門作出了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全面建設法治公安的決定,要求由一線執法公安警員到公安機關緊緊圍繞規范權力運行這一核心,進一步構建高效嚴密的執法管理和責任體系,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執法問題的產生;
遼寧該區公安局提出明確要求充分利用現場執法記錄設備等手段,實現對執法活動的全程記載,確保所有執法活動都有據可查、所有執法活動都可回溯式管理,強化對執法活動的監督約束。
遼寧該區公安部門領導表示,現場執法記錄儀推廣使用伊始,一些公安民警認為增加了工作負擔,思想上有抵觸情緒。但一段時間后,執法警員切身感受到,現場執法記錄儀的使用既規范了基層民警的執法活動,又有助于提升執法水準,特別是在保護公安民警自身權益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今年四月份,該公安部收到市民熱線投訴,稱有民警在執法過程中,故意打傷居民,接到投訴后,警務督查部門高度重視,立即開展調查。后經過當時執法者使用的亮見現場執法記錄儀所提供的現場視頻證據,證實純屬誤會,公安部門將視頻公開后還得執法人員清白,并且增強了執法者的執法自信心。
遼寧公安執法部門使用的亮見 DSJ-LJ現場執法記錄儀的全高清攝錄功能, 擁有超高清畫質, 堪稱專業級拍照畫質, 搭配超大廣角鏡頭,使一線執法人員拍照無遺漏,取證更清晰,讓執法信息完整通透。亮見執法記錄儀開啟夜市功能后,可幫助執法者在夜間執法過程中做到清晰取證,不耽誤正常執法程序進行。
執法記錄儀對遼寧公安執勤執法過程形成了一種無形的監督,起到了“無聲督察”的作用。全程錄音錄像提醒執法者要時刻注意自身的言行舉止,自覺對自身工作態度、工作行為進行約束。執法記錄儀已成為基層民警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的助推器。現在,遼寧公安執法部門使用執法記錄儀的態度實現了從“要我用”到“我要用”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