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見資訊 河南鄭州消防工作記錄儀)“有了這個工作記錄儀,可以在一時間收集、固定違法證據,避免不必要的糾紛,以后出去執勤就方便多了。”河南鄭州公安消防大隊的消防監督執勤人員初次運用工作記錄儀進行消防監督執勤,一位監督人員如是感慨。
日前,河南鄭州公安消防大隊采購一批亮見DSJ-LA消防工作記錄儀,消防監督執勤人員首次運用工作記錄儀進行消防監督執勤。公安消防支隊已經將工作記錄儀投入運用到消防監督檢查、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及竣工驗收備案檢查、火災事故調查、實施消防行政強制、消防行政處罰,以及行政審批窗口受理等各領域。
按照工作規范,全市所有監督執勤干部在上述執勤過程中均要求佩戴使用工作記錄儀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客觀真實地記錄監督執勤工作情況及相關證據。
該支隊專門制定了《工作記錄儀使用管理規定》,規范監督執勤崗位干部的使用,明確規范用語、證件查驗、違法細目、告知過程、執勤文書、負責人簽字等攝錄的“六要素”。制作工作記錄儀管理流程圖,明確保管、領取、使用、錄入、調閱、檢查等工作流程;制定音視頻資料“統一管理、統一編號、統一臺賬”的“三統一”管理機制,對后臺數據管理、音像視頻資料分類、保存、調閱等做出規范。
按照規范,該支隊定期對工作記錄儀使用情況進行通報,并將工作記錄儀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情況納入月工作考核和案卷評查,對在執勤過程中未使用工作記錄儀進行視頻記錄的要進行扣分。
河南鄭州公安消防支隊防火處處長介紹:“亮見DSJ-LA消防工作記錄儀的使用,提高了監督執勤人員自我規范、自我約束、自我防范的法制意識,保障監督執勤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也可以在當事人進行惡意投訴時調取原始資料,再現真實執勤場景,公正合理地處理投訴案件,有效避免警民糾紛,維護當事人和執勤人員的合法權益。”
目前,各試點支隊已將采購的亮見DSJ-LA消防工作記錄儀全部配備到位,確保一線執勤人員實現“人手一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