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見資訊 浙江杭州工作記錄儀)為促進消防執勤規范,提高消防監督員執勤素質和證據意識,維護消防監督員合法權益,17日,浙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隊開發區消防大隊為該大隊消防監督執勤人員配發了亮見DSJ-L8工作記錄儀。今后,消防監督員在監督檢查、火災事故調查和行政處罰過程中,必須使用工作記錄儀進行全程錄音錄像。
消防器材是拉薩市消防支隊根據公安部消防局的指示,在各地進行工作記錄儀試點應用的一種裝備。是提高消防監督執勤效率,固定執勤證據,約束和監督執勤人員,維護執勤人員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有效手段。這對促進消防監督人員依法辦事,進一步樹立消防部門公正廉潔的執勤形象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消防監督員在執勤過程中,必須嚴格實行錄像。對于私自、修改工作記錄儀原始視聽資料,濫用或者私自使用工作記錄儀,或者將工作記錄儀交給非本單位人員使用,私自傳播、泄露執勤視聽資料,故意損毀工作記錄儀或者視聽資料存儲設備等行為,他們將依據有關規定,從嚴從重追查當事人及其所在單位的領導責任,公正執勤,做執勤的先行者。
亮見DSJ-L8工作記錄儀具有高清攝像模式,可連續工作10小時以上。具有錄像、錄音、拍照功能,將為執勤人員、外出執勤等活動提供安全保障。據人員介紹,消防監督人員到各單位檢查監督時,可以將這種工作記錄儀佩戴在胸前,對執勤監督的情況進行錄像和記錄,以便發生糾紛或執勤監督受阻時有現場證據,佩戴工作記錄儀還可以防止腐敗等情況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