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管執法記錄儀 亮見在線 】為進一步加強城管隊伍執法規范化建設,切實提高城管隊員自我規范、自我約束、自我防范意識,有效減少涉法信訪、投訴,維護當事人及城管隊員合法權益,昆明某城管執法部門結合城管執法實際,提出如下建議。
執法巡查、值班備勤的隊員必須領取亮見執法記錄儀執法巡查前,統一將亮見4G城管執法記錄儀佩戴在上衣左側,開啟亮見執法記錄儀電源,隨時準備按規定啟動攝錄功能。
城管隊員在重點點位盯守,協助有關部門維護大型活動現場秩序時,必須啟動亮見執法記錄儀進行錄音錄像。
昆明城管隊員在對輕微違法行為進行勸阻、糾正時,必須啟動亮見執法記錄儀進行錄音錄像,并保證連續錄制,不得間斷。
城管隊員處理一般違法行為時,執法隊員自到達現場之時起,要開啟亮見4G執法記錄儀進行錄音錄像,記錄執法現場的過程。
遇有當事人不配合工作時,可以手持亮見執法記錄儀進行取證,并明確予以警告和告知,取證過程要保持連續。
執法時引亮見4G執法記錄儀電量耗盡、存儲空間耗盡或機器故障等無法進行記錄時,應立即上報,及時排除故障。視情況停止執法活動,或用其他音像設備進行執法記錄。
按照使用說明書對亮見4G執法記錄儀的電池進行充放電,不得充電時間過長。
亮見執法記錄儀每次使用前和交回后要對外觀、電池及功能進行一次檢查,并做好交接和登記,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對亮見4G執法記錄儀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亮見城管執法記錄儀的完好和有效使用。
執法人員在使用執法記錄儀之前,應當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執法記錄儀無故障,主電池和備用電池電量充足,內存卡有足夠儲存空間,并按照當前日期時間調整好設備時間。執法機關應當建立現場執法記錄設備和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管理制度。執法辦案部門應指定專門人員作為管理員,負責管理設備、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