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河南執法部門意識到現場執法記錄儀對執法人員的重要性,也出現了許多執法記錄儀為警察平反的案例,而這次的案例有些不一樣,現場執法記錄儀不僅為警察平反了,更是為騾子說明了真相。
前段時間,河南省某地區一則“被騾子遠距離碰瓷”的微博在網上瘋傳,當事人在微博中表示,自己和朋友在租用摩托騎行玩耍時,距離騾子很遠,但騾子主人卻說自己的騾子受到了驚嚇,讓其賠付一萬元。拒絕賠償卻被當地壯漢攔住了去路,本著花錢免災的態度,當事人表示愿意給2000元,但騾子主人還是堅持要賠付一萬。警察到了也是根本不作為,這么明顯的訛詐卻沒有人幫忙,當事人十分無奈,最終賠償了4500元。
事情一經爆料,立刻引發大量關注,河南該地區縣公安局立即介入進行了調查,對現場民警執法記錄儀進行了查看,而事情的真相卻是令人大跌眼鏡,原來發微博的博主一點都不無辜,有證人村書記作證,正是他們為了取樂不斷追趕高大爺的騾子,才導致高大爺的騾子鼻部、腿部受傷,且因受驚無法繼續勞作,高大爺無奈,這才向他們依照市價索取賠償,根本談不上是“碰瓷”。
如果辦案警察當時沒有用現場執法記錄儀固定證據,如果沒有可信度足夠高的目擊證人,博主的謊言很有可能就會被當做事實,維護自身利益的高大爺成了狡猾貪財,正常執行職務的警察成了不作為。所以,警察執法一定要記住開執法記錄儀,留存證據,用視頻維護自己的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現場執法記錄儀清晰的視頻影像對此案件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亮見DSJ-LA現場執法記錄儀,4200萬高清像素,170°超大廣角成像,確保照片、影像清晰無遺漏,支持1-16倍數字變焦,可實現微距或遠距拍攝,且具有GPS定位、夜視、本機回放,文件標記等功能,為警察執法提供強大助力。